寫歷史的人(6)喬治.福克斯/邱瓊苑牧師

經文:彼得後書1:3

一.經文:彼得後書1:3

今天的經文我排列了三種版本

(中文現代譯本)

1:3 上帝的神能已經把我們過敬虔生活所需的一切給了我們;這恩賜是藉著認識那位呼召我們來分享他自己的榮耀和善德的上帝而得的。

(和合本)

1:3 上帝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

(現代台語漢字版)

1:3 上帝有用伊的能力將敬虔的生活所需要的一切賜互咱;這是通過咱認識召咱來分享伊的榮光及良善彼位上帝來的。

 

(KJV)

1:3 According as his divine power hath given unto us all things that pertain unto life and godliness; through the knowledge of him that hath called us to glory and virtue.

(NIV)

His divine power has given us everything we need for a godly life through our knowledge of him who called us by his own glory and goodness.

(NASB)

Seeing that His divine power has granted to us everything pertaining to life and godliness, through the true knowledge of Him who called us by His own glory and excellence.

 

從中文聖經和英文聖經的關鍵字詞來看,整理為:

上帝神聖的能力已將一切關乎於生命(godly life)和虔敬的事(life and godliness)賜給我們」:

 

我們先來看看『上帝的神能』這幾個字-明白就是指著上帝大能的作為。

 

『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關乎誰的生命和敬虔?關乎所有信徒

那麼這句話就是指明:信徒信仰生活追求的兩大屬靈領域:

(1)生命是屬靈的生命,敬虔則是指向屬靈的生活;

(2)生命之所以「生命」是因信心而得救、得著生命(參約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3)敬虔則是因為對上主的盼望而得勝生命中的一切(參路二25:「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面;這人又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

 

管道是甚麼??

管道是-- through the true knowledge of Him who called us by His own glory and excellence.

通過真正認識上帝-這位上帝就是用他自己的榮耀與美善呼召我們的上帝。

 

追求生命的成熟與認識上主有絕對的相關(彼前二2:「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追求敬虔的生命與認識主的美善有關(提後四8:「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榮耀的上帝會以祂自己的時間方式顯現榮耀並讓我們經驗體會,榮耀的上帝會自己彰顯祂的恩典作為;而做為一名信徒-

耶穌基督的跟隨者是否能夠明白或是親身體驗享受到榮耀的恩典、上帝榮耀的彰顯?這個或許就在於是否追求生命和敬虔的美善?

 

教會信仰生活之所以一片混亂、作為一名基督徒之所以無法活出見證的主要原因,乃在於迷失了方向,迷失了信仰生活所應追求的目標,切割並切斷生命和虔敬的事,轉而追求自己認為的「道理」。

 

上帝呼召我們,已經彰顯並藉由耶穌基督的教導,期待看見我們在世敬虔生活(參彼前一17:「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為這緣故,祂先開我們的心眼,使我們認識祂的榮耀和美德;繼而裝備我們關乎生命和敬虔的本能。

使用這短短一節的經文,我們要來認識今天的人物-喬治福克斯。從他的一生可以看見這句經文得到印證。

二.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 的日記片段

我們要認識喬治‧福克斯,首先我們先來看看他所遺留下來的幾篇日記內容

1.我曾被帶往黑暗與死亡的深淵,與撒旦大軍交手,直到最後乃是靠著基督永恆、榮耀的大能得以勝過牠,...當那黑暗籠罩全地,死亡禁錮著靈魂,教人噤聲不敢言語。真正帶領我逃離黑暗勢力的,就是日後撼動國家、神父、信徒與百姓們的永恆神聖的大能。 [1]

2.我在曼斯菲爾德一座尖塔屋旁邊散步,忽然聽見主說:人們所踐踏的必須成為你的食物。主說話的同時也讓我看見,百姓和自稱信主之人腳下踐踏的就是生命,甚至是基督的生命;他們吃喝話語,也用話語彼此餵養,卻一邊踐踏生命、踐踏上帝兒子的寶血,一邊虛假地談論基督。起初我很困惑,完全不解為何主要我以自稱信主之人腳下所踐踏的為食物。直到上帝以祂永生之靈與永恆大能開啟我的眼睛,我才終於明白。

我看見莊稼已經熟了,屬於上帝的種子紛紛掉落,一如掉滿地面的麥子無人收成,我不禁潸然淚下。

3.主開我的眼睛看見三件事,皆與這世上偉大的行業有關,分別是醫師、神父與律師。上帝讓我看見醫師的醫術乃出於造物主的智慧,不是自己的聰明...我看見成為神父是要出於真實的信心,這信心是始於基督,能潔淨生命、帶來得勝、引人親近上帝,是蒙上帝喜悅的。這樣的奧祕就存於清潔的良心。祂又讓我看見,律師理應公正無私、心存真正公義、奉行神聖律法...這律法能勝過所有的罪,與上帝的靈相呼應。這靈會為人的過犯擔憂。這三種人,醫師、神父、律師,用屬世的智慧(不認識上帝、違背上帝的心意)管理世界...一個號稱能醫治人的身體,一個假裝能醫治靈魂,一個號稱能為人管理產業。當上帝開我的眼睛看見真相,我感覺到祂的大能...只要人願意接受並降服於這大能,生命必要被改變。神父的生命要被改變,得以進入真正的信心...律師的生命要被改變,得以明白上帝的律法...醫師的生命要被改變,能認識創造萬物之神的智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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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喬治福克斯的日記,我們差不多可以感受到,他所領受到的是上帝一直在帶領福克斯用特別的方式在服事祂。如果用現代經驗來看喬治福克斯,我們或許很熟悉的用語就是-福克斯持續以醫治、屬靈征戰、與魔鬼交戰等等的屬靈特質在從事福音工作。他也相信每個信徒都能夠,也應該倚靠從上帝領受的屬靈權柄與能力來服事上帝。

 

三.喬治福克斯的信仰堅持

不知道我們長老教會信徒對於貴格會(Quakers)的了解有多少?大概聽到喬治福克斯,大家就會知道他就是貴格會的創始人。大家對貴格會的印象通常是-溫和有禮的基督徒,帽子不離開頭頂。隱居在鄉間並以耕種維生。他們給人的感覺是謙和良善,誠實正直。在喬治福克斯過世之後二百多年才發展的救世軍( 創始人卜威廉William Booth)也深深受到喬治福克斯服事信念的影響。後來貴格會某些教會領導發言的人說:「如果貴格會能確實延續早期創會的精神,落實傳福音的教導,救世軍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3]

如果我們對於貴格會的印象是-謙和良善。可是喬治福克斯卻被稱為「激進派宗教改革」的領導先鋒。這樣的稱號是不是跟大家的印象不太一致?其實更多對於喬治福克斯的描述:他結合了聖靈與上帝的話語,把宗教改革帶往更高的層次,他所做的事情就如早期使徒一樣,他跨越了加爾文主義和宗教主義的界線,讓每個信徒建立真實的基督徒生活,他希望每位信徒的生命能回歸天天領受聖靈的生命內在,都能與聖靈有親密的互動。所以他對於不符合信仰行為與屬靈教導等等的表現常常採取激烈對立、毫不妥協的態度。

 

對於當時的社會風氣與教會傳統,並不允許婦女在公開場合發表言論;因為喬治福克斯的教導,貴格會卻是最早鼓勵婦女服事,大力支持婦女傳講、教導上帝話語的團體。

 

福克斯的教導-羅馬書8:14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因為這段經文讓他主張將道理結合於生活之中,強調聖靈的引導與幫助,不管是任何時地場景,不管人生的任何階段都是最重要的。

 

他更進一步提到:人不會一出生就是理所當然的「基督徒」,也不會因為加入教會、受洗、取得教會領導者地位就順理成章變為「基督徒」。他清楚的定義,所謂「基督徒」就是「認識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天天倚靠聖靈明白聖經,在墮落的世界恪遵聖經原則的人」。也就是說,基督徒既然公開承認信仰,承認自己是信仰基督的人,言行就必須是一致的。

 

這樣的信仰與道理,或許我們覺得很平常,但是福克斯卻是為了這樣的道理付上許多慘痛的代價。當他看見不符信仰的表現,他的反應是立即的禁制嚇阻,當他看見信徒的言行讓基督受辱、根本不符基督徒的樣式,他絕不會保持沉默;因為這樣的激進讓他常常進出監獄。他卻堅持自己因為順從聖靈而受迫,他不後悔。

四.認識喬治福克斯的背景

(加爾文1509年7月誕生於巴黎努瓦永;馬丁路德1483年11月生於德國艾斯萊本;約翰諾克斯1514年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約翰福斯1372年生於波希米亞)

 

1624年7月,在英格蘭的萊斯特郡(Leicestershire),一個誠實正直、信仰嚴謹的長老會(另也有史料說是聖公會)信徒家庭,先生克里斯多夫‧福克斯,太太瑪麗‧福克斯,兩個人的第一個孩子喬治‧福克斯誕生了。「福克斯」這個家庭在當地小有名氣。而且眾所周知的是,他們支持羅拉德教派( Lollardy)。

 

羅拉德派(Lollardy),或稱羅拉德主義(Lollardism)、羅拉德運動(Lollard movement),約翰•威克里夫在1381年發起改革,反抗天主教權威信仰之後,繼新教改革在英格蘭宗教改革期間產生的一個新教流派。羅拉德派信仰主張:使用英譯聖經,聖經是至上權威;反對聖餐變體論。羅拉德派信仰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主張,認為要得到救贖,洗禮和告解都不是必須的(其實這也是我們發現-宗教改革之所以大鳴大放,對於當時的羅馬天主教信仰所產生的反省相當多樣)。羅拉德派的信仰總結為四條:反聖徒崇拜、反朝聖、反聖餐變體論、要求使用英文聖經。[4]

某些音樂歷史學家甚至認為,羅拉德派的重要貢獻在於引介有韻律的讚美詩歌,以母語俚語向社會最底層的村民傳教,旋即被其他改革者所接受並加以傳播。當羅馬教會所使用的經文式教會歌曲逐漸式微以後,經常參與教會的遊唱樂人,為新教教會的音樂提供了新的發展空間,當然宮廷樂師輕視這種通俗旋律,但當時所流行的節奏音樂和舞蹈曲調,確實不同於往昔羅馬天主教彌撒經文式的教會歌曲。因此在當時15-16世紀的歐洲,羅拉德派的信徒已經遍佈各地。[5]

 

福克斯的家庭事業有成,當時也是社會的權貴階層。這個家庭對於羅拉德派也大力的支持。可看見喬治福克斯其實從他在母胎到成長時期都一直是在宗教改革的氛圍中孕育受教。

 

福克斯從小不玩一般孩子們玩的遊戲,也不會嬉鬧、惡作劇,常常是坐在角落,安靜思考,用銳利的眼光觀察打量他人。他的心性明顯不同於其他的孩子,他虔誠、內斂、沉穩,他對於信仰屬靈的事情所提問的,總是讓聽到的人嘖嘖稱奇。甚至連媽媽都無法了解她自己所生這個特別、超齡成熟的孩子。

 

在十一歲那一年,喬治福克斯告訴家人,他與主相遇了,他一再形容自己遇見了耶穌基督「內在的光」。這個奧秘的經驗讓他學會了在邪惡環境中保持純潔,不被惡所誘惑搖動,而且對他的一生影響相當大。他說自己一生不斷追隨這「內在的光」,直到離世也沒改變。在這麼年輕的生命,他就為自己設下四個生命態度:

1.     生活力求純潔仁義。

2.     成為真實、可信賴的人,無論對上帝或對人。

3.     確實信守承諾。

4.     飲食和喝酒都不過量。[6]

 

因為這樣超齡成熟的生命表現,有人建議他的父母送他進神學院。但是他並沒有進入神學院裝備自己,反而是在15歲開始,當起學徒學習製鞋修鞋技術,也學習照顧牛羊、來往於街市,接觸形形色色的人。

 

19歲那一年的夏天,他代替老闆前往市場做生意,巧遇了自己的堂兄和好友。這兩個人和他一樣也都支持宗教改革。當天因為天氣炎熱,他們相約一起喝啤酒,但是堂兄和好友兩人不是解渴,竟然是比賽酒量,並打算喝到爛醉,因為先喊停的人要買單,...。福克斯看到這兩個基督徒這樣的行徑,立刻起身把錢付了,憤而轉身離開。當天晚上他無法成眠,不斷流淚,禱告。他想,為何基督徒的行徑和外面的世界沒有兩樣?他在流淚禱告的夜晚,禱告到深夜,當晚聽見有聲音對他說:「你已經看見年輕人爭相奔走在虛妄犯罪的道路上,老年人紛紛投入世俗的世界,你要遠離他們,上主需要堅持理想、公開支持敬虔生活,勇於為上帝對抗邪惡、轉化那些僵化枯竭心靈的人。」這個聲音成為他日後領受呼召的依據。

 

五.服事的風格

他常常因為遵循「內在的光」,因而明顯的分辨真假對錯,他的人生是黑白分明,沒有灰色地帶;也沒有「或許」,只有對與錯,他對於一個人的言行靈性也常常有敏銳的直覺。不管是與日常生活、與信仰選擇相關的事,他非常堅持走在「正確的路」,也因此為了要避開邪惡,不妥協不敷衍而使他常常受到批評。

 

我們來想想,如果你非常清楚看透一件事、一個人,而且也洞見黑暗邪惡的動機,你會採取甚麼樣的態度?

 

後人常常把福克斯視為「先知」人物,他比別人早一步看見屬靈的層面、聽見聖靈的聲音,讓他不得不採取清楚決斷的選擇,因為他愛上帝,惟一所求就是上主的旨意成就。他的日記裡會表達自己的心靈會陷入極度痛苦的狀態,不過並不是心靈軟弱,而是時常強烈感受到上帝對某件事的心意,這時候萬一找不到正確管道,無法在時間與現實之間取得平衡,心裡就會極度苦悶,有時明明看到問題很嚴重,當務之急是把信仰信息傳遞出去,卻是與別人意見不同。

 

他身陷屬於先知性的痛苦,覺得自己也無法從那些靈命冷淡的神職人員身上找到出路。因此,他體會到-人可以給你鼓勵,但是只有上帝才能提供力量,一個真正的宗教改革家必須天天倚靠上帝得到力量。

 

在信仰掙扎的過程,他離開了從小隨父母參加的(長老)教會,逐漸領受新的啟示而成為他建造信徒的基本信念:

1.     相信上帝不能稱為「基督徒」,是真心悔改信主才是基督徒,才能得著永生,也就是新生。

2.     成為教會正式會員、行善、受洗、出生並隸屬某個宗派,不代表就是基督徒,也不等於有力量活出上帝的話語,只有內在生命的轉變,才能成為耶穌基督的跟隨者。

3.     依照聖經,上帝不需要有形的建築物,祂的聖殿是由有血有肉的信徒組成,經歷過新生並仰望聖靈的帶領,真正的基督徒就是屬靈的教會,他們的身體就是上帝的殿。

所以他就開始用「尖塔屋」來稱呼教會,讓當時宗教人士非常不滿。他也批評當時教會看重「上帝的話」(長老教會的主張),一味高抬字句和律法,卻不依靠聖靈,他認為人不能單單倚靠聖經字句,還必須有聖靈的光照啟示。他要向大家證明,無論社會任何階層,每個人都能聽見上帝的聲音,直接領受祂的教導。

 

六.貴格會

福克斯為了堅持信仰的理念,他常常是突襲教會的聚會,高喊人要認罪,攻擊宗教毫不留情,也因為如此,一生被囚進出監獄將近百次。

 

1650年這一年,又因為「褻瀆神的名」被捕,在法官和一群神父面前接受審問,他堅持自己和跟隨者都是無罪的,神父們罵他太狂妄,竟自稱無罪。他表示-願意順從聖靈悔改,任何人都能藉著耶穌基督得到赦罪。

法官賓奈要他發誓不再擅自傳道並收回他所傳的,他告訴法官:「你若知道上帝的公義,在上帝的話語之前,就應當戰戰兢兢(quaker)。」法官嘲弄他和他的跟隨者之後,就用了福克斯的話稱他們是一群「顫抖的人」(英文quaker震動)。[7]從此「貴格」(QUAKER)這個稱號就用來稱呼他和跟隨者。後來,也有貴格會跟隨者自稱是因為他們在聚會中常因聖靈的同在非常的強烈而致顫抖搖晃。  現在的貴格會是一個尊稱。我們現在市面買得到的「桂格」產品是由美國貴格會信徒所產銷。

 

七.結論

1690年,福克斯意識到自己的時間所剩不多,他把幾位同工找來,並勉勵他們:不要掛慮,上帝的後裔必要作王並勝過死亡。他的同工描寫:他的一生,溫馴如羔羊,嫉惡良善,關愛世人的靈魂,在臨終時仍掛念著上帝和祂的教會。

 

雖然與我們不同派別,喬治福克斯對於信仰的實踐於我們有何啟發?

  



[1] The Journal of George Fox (London, England : Temple Press.) P.12

[2] 同上,p.22

[3] Major Douglas, George Fox-The Red Hot Quaker (Ohio: Revivalist Press)p.39

[4] Larry Ingle, First among Friends, Geroge Fox and the Creation of Quaker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5] 網路資料http://www.churchinmarlboro.org/Biblestudy/Topics/97History/97ET08.htm

[6] Douglas P.6

[7] 在《清遠挹芬-貴格會三百年史》(韋立恩著,黃友玲譯)第9頁最後一段,寫著:「多  比郡的法官賓奈是第一個稱呼福克斯和他的跟從者『顫抖者』 (Quaker)的人。這個稱呼,當時是出於氣憤與嘲笑,因為福克斯命令法官和他的隨從人員聽神話語時,要存敬畏和戰兢的心。而今,「顫抖者」這個稱呼,已經成為一個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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