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太路加看耶穌(2) 肉體的上帝/邱瓊苑牧師

經文

(路加1:34-35;現代中文譯本)

1:34 馬利亞對天使說:「我還沒有出嫁,這樣的事怎麼能發生呢?」
1:35 天使回答:「聖靈要降臨到你身上;至高上帝的權能要庇蔭你。因此,那將誕生的聖嬰要被稱為上帝的兒子。

(創世記3:2-5;現代中文譯本)
3:2 那女人回答:「園子裏任何樹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
3:3 只有園子中間那棵樹的果子不可吃。上帝禁止我們吃那棵樹的果子,甚至禁止我們摸它;如果不聽從,我們一定死亡。」
3:4 蛇回答:「不見得吧!你們不會死。
3:5 上帝這樣說,因為他知道你們一吃了那果子,眼就開了;你們會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或譯:能夠明白一切)。」

一. 大衛的子孫
第一講:蒙大恩的身世,其中提到
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14代(Vv.2-6)
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有14代(7-10)
第三個14代(Vv.11-16),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但是馬太這份家譜交代了馬利亞的丈夫-並非耶穌肉身的父親。我們再來複習一下:

我曾讀到某教派神學教師所寫的文章-他們稱呼約瑟為耶穌的「養父」;對於耶穌的33歲的「人生」:
馬太/馬可/路加/約翰每本福音書都有各自獨特的重點。對於耶穌的身世我以「蒙大恩的身世」為題,真正要強調的正好就是馬太所努力的:他呼籲猶太人認清耶穌就是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
馬可:著重行動而非教訓,他強調耶穌如何教導門徒說:人子必須受苦、被棄絕,門徒也要預備踏上受苦的道路˙
路加:著重耶穌帶來的救恩福樂,強調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來臨的徵象,應驗在耶穌醫病與向窮人傳福音的事上˙
路加特別說明上帝藉著耶穌顯明的恩典,施行於最不配的人身上(犯罪的女人、貪婪的稅吏),強調恩典的特質。他在一1-4還特別強調說自己採用目擊證人的親身見證。
約翰:顯明耶穌就是父上帝差遣做世人救主的那位,約翰最能深入鑽研上帝啟示的事,點出「上帝成為人」的永恆意義。
至於馬太呢?
馬太:以自己猶太同胞為對象,所以特別強調耶穌是等待已久的彌賽亞-舊約預言的基督;當時的猶太人期待一位政治領袖,救他們脫離羅馬的統治,所以馬太謹慎地記載耶穌論到祂國度的談話;大概是主後50-100年間寫成。
馬太抨擊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最不遺餘力,他呼籲猶太人認清耶穌就是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
(註:The Lion Handbook To the Bible)
馬太對於耶穌基督的家譜與路加三23-28所寫的譜系相較,次序相反;在大衛以後的人名,除了所羅巴伯與撒拉鐵在兩處出現以外,其餘都不相同。這也是我在第一講提到的,這個兩譜系看起來好像互相衝突。其實,
在馬太所寫的這份家譜中,特別強調三個14代,很有可能是因為大衛-大衛名字的希伯來語:דָּוִד‎ (DWD 或 DVD),希伯來文有22個字母,也作數目字代表,希伯來文中的
דָּ (Dalet)代用符號為 d或 dh ,代表4,
וִ (Vav)英文發音為 va (代用符號為 W 或 V,有許多課本是由德文翻譯而成的,而德文的W發音是V的音)代表6,
因此DWD(DVD)就代表4+6+4,總和剛好就是14。這個家譜最重要的努力就是要證明耶穌是「大衛的子孫」。(註:The Daily Study Bible,Gospel of Matthew)。
數碼14的意義,我們可從大衛的身上認識,看到上帝是如何藉著種種的考驗,重重的磨練,把他從一個默默無聞的牧童,造就成為蒙神悅納的以色列君王。藉著大衛所走過的道路,我們也就清楚地看到了數字14的含義。大衛是走在恩典之路,上帝所帶領與掌權的人生。以色列人從「大衛的寶座」仰望上帝的恩典;馬太努力要證明耶穌是「大衛的子孫」。耶穌是帶領走在上帝恩典之路的那一位。

二.信仰告白的「耶穌」
我們再從信仰告白來看:
《尼西亞信經》,主後325年,康士坦丁大帝為了解決東西方教會嚴重的教義分歧與爭議,於是召集各地主教,召開了基督教歷史上第一次全國性的大公會議(First Ecumenical Council),就是著名的「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這個會議制定了「尼西亞信經」,並且要求各地教會須以此信經內容作為信仰的表白與認信宣告。
381年,迪奧多西皇帝在君士坦丁堡召集另一次的大公會議(又稱「第二次大公會議」),將原本的尼西亞信經再加以修訂,成為更被東西方教會所共同認信的內容,此修訂版的信經稱為「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Niceneo-Constantinopolitan Creed)。
一般教會中所使用(以及所稱呼)的「尼西亞信經」其實是主後381年所頒訂的「修訂版尼西亞信經」。此信經是基督教正統信仰對抗亞流主義(Arianism)所做的努力,也是東西方教會集體的共識,具有大公性及普遍性,日後也成為教會在基督論教義上的典範(以上短文翻譯 by 魏連嶽牧師)
阮信獨一全能的父上帝,創造天地,一切有看見無看見萬物的主。
阮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祂在一切的世代以前由父生的,由上帝出的上帝,由光出的光,由真神出的真神,是生的,不是受造的,與父同質同體。萬物由祂來創造。祂為著咱人與為咱的拯救,由天降臨,由聖神藉在室女馬利亞出世成為人。在本丟彼拉多任內為咱釘十字架、受難、埋葬,照聖經所記載第三日復活、升天,現在坐在父的正傍,祂要在榮光再臨來審判活人與死人。祂的國無窮無盡。
阮信賞賜活命的主聖神,由父與子出,與父子同受敬拜,同受榮光,祂曾託先知講話。
阮信一個、聖、公同、使徒的教會。阮告白一個會得赦罪的洗禮,阮期望死人復活,來世的活命。阿們。
《尼西亞信經》是有關基督宗教信仰的一項基本議決。這個議決主張子是「由上帝出的上帝,由光出的光,由真神出的真神,是生的,不是受造的,與父同質同體」確定了聖父、聖子、聖神為三位一體的上帝,本質相同。
被西方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使徒信經》(The Apostles' Creed)大約是到主後第六世紀末時,我們現今所使用且熟悉的形式才告確定。此外,因為使徒信經一直不曾為東方教會所接納,所以其普遍性就遠不如《尼西亞信經》。
就教義形成的歷史來看,它們產生的目的通常是為要適切表達教會的正式教導。同時,因為「異端」也常引用聖經來支持其主張,因此制定教義的目的也是為要確保聖經的教導不致被扭曲。
從教會史的實際發展來看,在君士坦丁皇帝為達成教會合一──當然也是為了帝國的和平──而召開尼西亞會議(主後325年)之前,教會所面對的最嚴重衝突就是亞流派(Arianism)的論爭。亞流(Arius)是亞歷山太教會的長老,受俄利根(Origen)思想的影響,在320年左右和主教亞歷山大(Alexander of Alexandria)發生衝突,引發爭論,後者在地方議會中將亞流定罪,但未果。後來皇帝特使Hosius of Cordoba也譴責亞流派,仍未果,直到尼西亞會議才初步解決。
基本上,亞流認為基督屬於受造的層次,顯然無法勝過死亡及罪惡,也不是終局啟示(final revelation)。基督是會變的(changeable),故有可能犯罪,人類無法靠他得著救贖。(註:鄭仰恩牧師˙神學淺說)
我們所熟悉的《使徒信經》在論及上帝時雖以「三位」(threeness)的形式來表述,但並未刻意強調他們之間的「一體性」(oneness)。真正將結合「三」與「一」的三一教義(Trinity)明確陳述出來的,其實是《尼西亞信經》。事實上,制定尼西亞信經的目的正是要更完整地回答有關父、子、靈之意涵的問題,並駁斥或防止其它錯誤的主張。
在這種持守福音不致失落於其周遭世界的教義之努力中,有一個根本的問題成為眾所關心的中心議題──耶穌是誰?因為畢竟所有真實的禮拜、真實的順服,以及真實的信仰都必須依賴這個問題的答案。

尼西亞信經告白「阮信獨一全能的父上帝」。毫無疑問的,這是絕不容妥協的神學信念。接著,「創造天地、一切有看見無看見萬物的主」是東方教會洗禮儀文中常用的表達方式,在此被引用來確保上帝在受造世界中的絕對主權。
其次,「阮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及父同質同體」,這是尼西亞信仰中最重要且獨特的部分,因為它必須處理的棘手問題,就是如何由對「獨一神」的告白轉向對「佇本丟彼拉多任內為咱釘十字架」的人耶穌的告白而不陷入亞流的錯誤。
就聖經既有的用語而言,不管是「上帝的兒子」(約翰1:18)或是「上帝的道」(約翰1:14)都無法全然表達出耶穌與上帝之間那種獨特且對等的關係,也無法拒斥亞流所主張「子不是永恆的」的主張,因為連亞流也同樣主張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或上帝的道。因此,我們必須在聖經之外
尋找一個足以表達這個獨特關係的用語,而再也沒有比「同質同體」(希臘原文為"homoousion", 英文譯為of one substance)更能明確表達父與子之間的「同一性」(identification) 的用語。

三.羅馬天主教教義的努力
羅馬天主教教會在19、20世紀加入了二條教義:
「聖母懷胎無原罪」與「聖母升天」
聖母懷胎無原罪-宣告馬利亞的父母在懷她的時候,就受到保護、遠離罪惡,因此她便不會將原罪的毒害遺傳給耶穌。
聖母升天-主張馬利亞並未通過死亡之門,就被接回天國。
尊崇聖母馬利亞並不能讓懷疑者接受、認同「聖靈懷胎」這樣的信仰。
早在大公教會直到分裂為東西方教會的教會歷史洪流中,發展至今,多少神學家的努力,仍然無法帶出懷疑者滿意的神學或信仰答案,這些懷疑甚至也成為信仰跨越的一大障礙。
1. 我個人認為並沒有必要從這個「奧秘」再去爭論
2. 接受懷疑者這些懷疑也理解其無法跨越的「卡關」

四.上帝的兒子
今天我們真正的重點是把注意力轉回到這個聖經故事的真正主旨-肉體的上帝。今天的經文提到:(路1:35)上帝的兒子。

(一)上帝的子-耶穌親自參與了人類生命的延續
從亞當夏娃的故事,我們都被教導-他們犯罪的原因是不滿足於只當人類,他們希望自己可以跟上帝一樣聰明、能知善惡...雖然上帝已經給了他們兩個人的快樂天堂,所有果實都可享用...。最貼切的說法就是-毫無限制的各種可能,希望「如同上帝」。
其實對於「原罪」也有許多的推辭與解釋,我們有機會再來討論,今天的重點我想與大家來想,亞當夏娃的問題不就是我們都看見過也遇見過的嗎?亞當夏娃就是我們自己,他們的故事就是我們的故事。我們不滿足自己的「擁有」,我們希望更有主宰權力,我們希望人生劇本都按我們自己的想法與慾望來演出。
要推給「原罪」,倒反而更適合解讀為-我們努力改善自己的言行,我們努力做到某些小仁小善,卻仍舊得承受因為貪婪而毀壞的大地環境,因為貪婪所引發的混亂紛爭,我們無法避免而且還得承受面對。
處在這樣混沌罪惡的世界,上主差遣與他「同質同體」的耶穌來到世上,耶穌體驗了我們生命中的功課--生命中許多令人挫折的限制,許多人性上的軟弱,許多心靈上的黑暗...但是耶穌提醒了我們,我們還有另一個可能:讓人類陷入罪惡泥沼的黑暗並非沒有辦法打破,人類並非沒有盼望。
嘗試要解答-聖靈懷孕,超越生命自然現象限制的種種疑惑,我們仍然會掉入這些疑惑的導因--滿足「理性知識」的思維。我們可以確信的說-馬利亞由聖靈懷孕的故事是在對我們宣告:上帝選擇了與人類南轅北轍的道路;上帝拋棄了毫無限制、高高在上的身分,上帝經歷了我們作為人的生命掙扎,也就是信仰告白所教導的「道成肉身」--耶穌「成為肉身」。這句話的更具體的意思就是「耶穌了解人類意念,耶穌經驗我們的經驗」。

(二)耶穌成為肉身的上帝是對軟弱人類的認同與接納
路加1:35 天使回答:「聖靈要降臨到你身上;至高上帝的權能要庇蔭你。因此,那將誕生的聖嬰要被稱為上帝的兒子。
在猶太文化裡,聖靈的臨到具有創造的意思,而上帝的兒子這是宗教的用語,不是生理學的。上帝的兒子就等於「基督」(路22:67-70)。(中文聖經註釋:路加福音˙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聖靈臨到馬利亞,另一方面也因為馬利亞的全然順服,聖靈方能成事。成就上主的旨意之前,從馬利亞的經驗來看:
1. 順服聖靈但是對她有損-可能是婚姻/名譽/生命
2. 順服聖靈但是充滿未知-上帝的兒子-會成就何事?
基督徒問關於順服的問題,(許多女性特別是基督徒姊妹在婚姻協談中會問如何順服丈夫,特別是不信主的丈夫...。)
上上禮拜,張德麟牧師講道後,我也分享童年時期家父教我讀「幼學瓊林」的記憶,教導中提到的「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等等對女性所要求的「順服」。
父權思想主張的基本立場就是女性是附屬、沒有獨立的生命與思維,否則就是沒有「倫理」。
聖經要求:「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4)「凡事」二字似乎很霸道,是指丈夫說什麼都要聽嗎?
「凡事」是指妻子在每件事上應以柔順的態度。不論丈夫或妻子都當順服符合真理的事。遇及不符合真理的事情,當用何種態度?不順服不符合真理的事,要的是「態度柔和」「理性」。
任何事情都與一個基本立場有關,要先強調這個基本立場,這立場站穩了,我們才能進行、討論或解決任何問題。
基督徒「順服」的立場是:絕對信靠順服上主,視聖經為上主權威可靠的話。這不是迷信,確保理智和理性的唯一辦法就是「先相信」。相信,甚至實踐了,才能明白、理解;不是理解了、弄懂了,才相信,才去實踐。
我們對上主和聖經當然會有許多疑問,但願意完全的相信,甚至越來信靠順服上主,一切的問題才有答案。
所以「順服」不是-滿足個人/補滿個人/豐富個人/解答個人所有的疑問等等才願意順服。
耶穌「上帝的兒子」--成為肉身的上帝,對我們(相同立場的人)而言,所代表的意義:
1. 上主接納我們肉身的軟弱/肉身的黑暗/肉身的貪婪自私/想要成為上帝...
2. 上主認同軟弱人性的存在
3. 上主經由「肉身的上帝」親自示範了跨越/攻克/改變肉身與世界的方向與價值觀。
然而我們如何跟從「肉身的上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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