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將公義放對位置/柯怡政牧師

馬太22:37-40
2012.9.23

美國著名電視傳道牧師(700俱樂部)羅伯森曾針對海地地震數萬人死傷,發表言論說:這次震災要怪自己,這個國家在建國時『與魔鬼訂了誓約』。假如以紐西蘭的基督城地震死傷為例詢問他,不知他要講什麼?羅伯森不是第一次講出〝定罪〞的言論,911事件─他說是美國人道德淪喪,卡崔納風災─他認為是上帝不滿墮胎引起,以色列總理夏隆中風─是因為他想跟巴勒斯坦和解。

真是奇怪!有些人老是認為上帝總是站在他這一邊,他所做所為都是公義的,但是偉大的林肯總統面對南北內戰,卻謙卑的禱告:希望他是站在上帝這一邊。因此,我們當思考有將『公義』放對地方嗎?到底什麼是上帝的公義?今天這段經文正可以幫助我們做這樣的思考。

其實這段經文也成為我們基督教倫理學的中心;這段在共觀福音都存在的經文,在約翰福音書13:34-35卻以另外一種形式存在,在我們的聖詩前面將這兩部分合為『新的誡命』,也稱為『愛的誡命』。

"你當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此個誡是大的、也是頭一個,第二個也相親像,是說,你當愛鄰舍親像自己。此二條誡是全律法與先知之總根頭。我以新的誡命給恁,就是恁當相愛,親像我曾愛恁,恁也當如此相愛,恁若相愛,眾人要由如此知恁是我的學生。"


宋泉盛牧師主張我們宣教神學應做典範轉移,即由傳統的『大使命』典範轉換為『大誡命』典範,我覺得很有意思,可見他也非常重視這段經文,認為這段經文乃是基督教的中心經文。


猶太人曾經建立偉大的國家。但是主前586年南猶大滅亡以後,長期成為起起落落殖民帝國的殖民地,耶穌的時代─馬太福音作者的時代他們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當時猶太人心目中的領袖並非帝國的君王,而是他們宗教的祭司。但是經過長期的統治,這些宗教領導階層漸漸屈就於政治現實、奴隸性復現,與羅馬殖民政府利益掛勾,猶太中下階層百姓承受帝國與自己宗教的雙層壓力,看不見未來的希望,他們極盼望彌賽亞來拯救。我們今天的經文就是形成於這樣的一個背景,因此福音書當中的祭司與法利賽人並沒有將『公義』放對地方。

主耶穌於經文當中與一位法利賽人對話:法利賽人問耶穌,『律法當中哪一條尚大?』,〝尚大〞此字的希臘文Me'galei有一個意思為『向四方延伸』,換句話說,就是問律法的中心是什麼?耶穌引用申命記6:5以及利未記19:18『愛上帝與愛人』兩個向度來回答。而這段馬太福音的經文,正是要指出宗教領導階層將『公義』放錯位置的這個事實。共觀福音裡面所記載『最大誡命』的前後文結構有一個共通性:前面提到上帝國的比喻、接著『最大誡命』的經文、後面跟著指責宗教領導階層的相關記事。馬太福音在大誡命經文後面跟著論法利賽人的七個災禍,23:23說『因為恁將薄荷、八角、ma-khun十份獻一份,若是律法卡對重的,就是公義、憐憫、及信實,恁就放棄。』意思說,他們沒有認識上帝的本質,上帝的本質乃是同時存在公義、憐憫、與信實。而宗教領袖不只切割上帝,並且以自己認為的『公義』來超越上帝的公義,且讓上帝來背書。


我們回來看台灣社會與教會的處境,你將發覺我們當中也有些人扮演法利賽人的角色。台灣民族與猶太民族有不一樣的歷史經驗,我們未曾建立過偉大的國家,沒有亡國的痛、也沒有國家意識,雖然有一點點的痛,但是我們習慣於被殖民、被統治,因此我們不懂什麼叫做『民主政治』。教會當中我們習慣於不談政治,談政治如同是罪惡一般。講道不涉及所謂政治真的就是真理嗎?耶穌的言行真的都不涉及政治嗎?為什麼他有辦法號召如此多的群眾跟隨他?又為什麼最後會走向十字架?是否我們也有一些看錯耶穌?是否在這裏我們也將『公義』大大的放錯位置?

我認為許多教會分裂的原因,也跟有些人扮演法利賽人的角色將『公義』擺錯位置有關。有些因為禮拜的語言、敬拜的方式、靈恩的因素,也有因為不同派系、不同的意見,任性的結果而分裂。在這樣的紛爭過程,雙方都自認為站在公義的這一邊。而我相信,耶穌仍然以『最大誡命』在這個世代、在台灣對我們勉勵,不可將上帝分割,公義、憐憫、信實應該是合一的。這是第一點,我們要將『公義』放在對的位置,就要真正認識上帝的本質。


第二、若要將『公義』放對位,『愛』要有priority:有一次我主持周三查經班,問一個問題:〝在什麼情形下、或對什麼人我們最會論是非?而在什麼情形、對什麼人我們通常不會去論是非?一陣寂靜之後,有一人回答:『對別人最會論是非、對自己就不會論是非』。真是一個聰明的傢伙,其實這句話非常正確,但是其實這句話的相反才是我要的答案,我的答案就是『多數人對自己與圈內人最會論是非,對圈外人最不會論是非』。這是一種人性的軟弱:『對某些人不敢論是非、對自己人卻時常定是非』,這是台灣人的通病。最大的誡命教導我們,曉得真實愛上帝、愛自己的人,才會愛鄰舍。許多人對自己本身、家人、教會的弟兄姊妹不會愛、也不會表達愛,反而常常定是非、批評。用一個極端的例子來講:人們較不會去對中國極權無人權的國家罪惡、或黑道幫派的罪惡、統治階層結構性罪惡提出批判、或論是非,但是較常對自己的家人、同事、教會弟兄姊妹論是非、定罪。這就是祭司與法利賽人的問題,他們不會去究勘希律、或羅馬皇帝的罪,但他們最會論自己同胞、弱勢者的是非、定他們的罪。進一步來講,喜歡定別人的罪者,其實也不容易寬恕自己,沒有真正愛自己,現代的社會心理學者許多認為人心靈的傷害都是在家庭造成的,其實這個部分也是牧師牧會的重點,如何使受傷的心靈得到醫治?這種『愛』的priority若混亂,教會的分裂、家庭的悲劇就會不斷上演。


當我準備這個講道的中間,又再回想這些年來的牧會工作,此段經文如同肉粽koa的 koa頭,不只讓我捉住基督教倫理的中心,也讓我捉住教會牧會的重心。親愛的弟兄姊妹!若要將『公義』放在對的位置,就要認識上帝的本質乃是公義、憐憫、信實,不可分割的存在;以及愛的優先順序,乃是先真實的愛上帝、才能真正愛自己與相關的人、也才能真正去愛其他不認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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