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若在天/鄭元獻牧師

經文:列上21:1-3,路加21:1-4,路加11:2


前言
在我生長的過程曾發生一連串很特別的遭遇,因為我以前都在社會「弄溜連」,直到我二十三歲才開始讀大學,我以前的工作真特別,我是一個從事表演的吉他手,因為我沒有讀音樂系,所以對這樣的演出工作,人家就說我是跑江湖的。這一個跑江湖的年輕人,今天可以站在這裡傳講上帝的話,是一個大大的神蹟 ! 打從國中一年級開始,我就完全不讀學校的書,我一直在聽西洋歌曲的唱片,很喜歡聽美國人所創造的通俗歌曲,有一個歌手叫做Bob Dylan他是非常有名的一個詩人音樂家,他得了諾貝爾文學獎,可是他根本沒有去領,他甚至也沒有出現!他所寫的歌" KNOCKING ON HEAVEN'S DOOR" 是一首個人很欣賞的音樂作品。

我相信在座若有人跟我一樣是1966年生的,在我們童年的記憶有一段美國打越戰的這段記憶,我住在鄉下,有一天一個大我五歲的哥哥,他很興奮地跑來跟我說,他在基隆火車站的小福利社裡看一個美國黑人士兵在買沙士黑松,沙士一瓶多少錢呢?是三元五角!

那個美國士兵拿了一個美金一毛錢給做買賣的人,不得了!這個大我五歲的青少年他巴不得要把這個消息傳給全村的小朋友,我想起這個四十三年前的畫面,我耳邊響起那首歌 Mama take this badge off me . I can't use it anymore!It's a long dark long dark to see!I think I am knocking on Heaven's door !

因為這一個「徽章(勳章)」是給予那一個在戰場上特別勇敢的人,戰場上特別勇敢的人意味著他是一個殺人機器,我們所發出去的徽(勳)章竟然是獎賞一個殺人很厲害的人,所以這一個詩人乾脆說他去敲天堂大門好了!這不是最大的諷刺嗎?這跟我們的信仰有甚麼樣的關聯呢?

我要在今天的分享裡面,跟各位所談到的就是這些重要的事物!究竟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什麼?我想的是「公義」跟「公平」! 各位您們的想法呢 ?在這個時代裡面,我們的信仰所面對的是前所未有的挑戰,讓我們用主的話,成為我們的信仰價值去作出判斷 ! 做出反應! 我們一起來禱告!

今天上帝的話的主題是「在地若在天」!

聖經釋義
第一段經文是這樣的,雖然剛剛我們司會的長老已經唸過了!我們現在再請我們的會友以聲音再來演一次好嗎 : 我們可以從第一段 經文再看一次,列王記上 21:1 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21:2 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21:3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在這一段舊約聖經的紀錄接續說 : 亞哈王回家之後就不吃不睡,這一個畫面好像是這一個國王真的陷入「鬱卒」,不過他的皇后,心肝真的很惡毒,她去設計了這一個葡萄園的主人,將這一個葡萄園變成了自己的,各位敬愛的會友,當我們讀完這一段聖經,我們除了從經文的領受之外,我們讀到(出)了什麼樣的信息呢? 因為先知以利亞 跟 亞哈王 之間以及這一個很歹心的皇后之間有許多我們在主日學可以說的故事題材,我們來看這一個特別事件是苦主拿伯的後代在這裡並沒有被描述到,我們如果把這樣的故事跟「路得記」來比對我們就可以發現到猶太人在聖經裡的「血緣問題」是非常重要的!

「路得記」中拿俄米這一位婦人,她把自己對於自己家族財產繼承的棘手問題,透過她的好媳婦路得嫁給波阿斯得到解決!路得記裡面有一個很強烈的信息是:「財產是一個血緣傳統上重要的象徵」,因為猶太人在第一次亡國或者是第二次的亡國歷史中,他們對於在流奶與蜜的這一塊土地上所想要擁有或是不想失去的通通不見了!在今天的經文裡面,這一個叫亞哈的國王,這麼殘忍的把拿伯的祖先留給他的產業給搶走了 ! 王調查過他的身世,不然連他的兒子都要遭殃!這一個王的產業是用不法不義的方式所獲得的 !

接下來第二段的經文我想大家也是耳熟能詳,經文二在路加福音中所呈現的是這樣: 21:1 耶穌抬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裏,21:2 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21:3 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21:4 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裏,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我們以前所讀到的信息是:那窮寡婦把她僅有的兩個小錢奉獻給上帝,這是何等值得效法的美德!耶穌告訴我們的是:這一個寡婦所面臨到的是一個殘忍的社會現實,大家如果有興趣去看這段經文真正的文本在說什麼?當我們把它的前文的資料做一個連結時,它說:有文士要侵吞這位寡婦的財產,寡婦不能有繼承丈夫財產的權利,所以,那婦人很生氣是用丟的,這樣的問題處理是根據他們的法律,但是一個寡婦就已經弱勢的角色,當這位寡婦面對到她生命裡最重要,甚至於是最挑戰的一種生命經驗,她將失去她的所有...

用現代的語言是:她的房屋要被拍賣,她不僅信用破產,銀行每月還要來執行三分之一的收入,文士們等她一死就要來瓜分她的財產,這一段信息是否讓我們去聯想到,我們的社會是不是也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有錢人有勢的人是怎麼樣藉著經濟的優勢將窮人踩在腳下,我想隨便一說都有可能有會友在這些地方在上班,不過,我必須要提醒我們若是有在進行不義的公司上班的會友,我想上帝的意思並不是教我們離開這一個罪惡的環境而是在這種不好的環境中怎麼做一個活出信仰的信徒!

第三段經文是在路加福音11:02
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這段經文是主的祈禱文,它的中心思想就是上帝國的落實在眼前的問題,耶穌跟我們說沒有人見過上帝,但上帝國就在我們身邊,只要我們落實上帝的公義與律法,十誡說什麼我們很清楚,問題在於「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是一個期待中的事,是一個假設但成為我們所努力的方向 !

經文應用
第一個經文描寫亞哈王佔用他人的葡萄園,利益薰心的作為直到把地主害死,這是何等的罪惡,如果我們以為這樣的事只是一個故事,那麼我相信真的故事正不斷在發生,我舉一個我會友在操作房地產的事情給大家參考看看,在桃園有農民的房子要賣,結果仲介動手腳做一個假買賣的動作(現在已經立法禁止這樣的法律漏洞),這個房子轉了六手之後,農民還是拿到他原來所要求的八十萬,但是每一個仲介賺的都比農民多,這是什麼樣的社會呢?我們若用「人吃人」真的一點也不為過,在第二段經文中那些文士所圖的不正是那些弱勢者沒有辦法看守住的產業,或因「欺騙」、「強奪」等等人類在最理智的狀況下所包裝最野蠻的行為,那位寡婦所遇見的及所憤怒的,誰來替她解決 ? 所以,翻開歷史我們就會不寒而慄,沒有新鮮的事正像傳道書所說的:(1:8)萬事令人厭煩,人不能說盡。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 9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10豈有一件事人能指著說「這是新的」?哪知,在我們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

這就是上帝要告訴我們的,「萬事真的令人厭煩嗎?」, 我親愛的兄姊,在這些可怕的舊事上,我想上帝要使用我們在這些我們眼睛所看的到的世界裡去尋求改變,上帝的話告訴我們: 哥林多後書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身為一個基督徒,我們常說要做光鹽,我們看著這個不公平的世界時,我們想到了什麼? 切.格拉瓦這一位先知型的革命家他講過一段話提醒我們可以掙開看不見的牢籠,還是我們甘於被奴役被這些挾制我們的外在跟內在所囚禁 !

我們是有抵抗能力的 ! 我們是可以改變這世界的 !

結語
我今年是神學院畢業的第五年,我是台灣神學院畢業,但我現在並不是長老會的在任牧師,我選擇自己開拓一個很小的教會在大園機場的圍牆旁邊,我不是在講我我我,服事者應該沒有我只有耶穌,耶穌教導我的就是「真理」,我想一個不敢反抗的下場就是繼續過昨天的日子,甚至於前天的日子,時代不一樣了,這種不同並不是我們成了甚麼樣,而是我們學了耶穌什麼?我們推倒了換錢的桌子嗎? 我們憐憫那個往奉獻箱用力丟錢的寡婦嗎?各位有想要敲敲看天國的大門嗎?

天國為哪一種人開呢? 我們再一起念一次主禱文,我相信這種「在地若在天」的盼望是可以改變台灣的!可以讓我們的信仰真的成為上帝所喜悅的 ! 願上帝賜福大家 !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