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哪一種人?/羅榮光牧師

經文:路加10:25-37/約翰10:10-11


前言

每年12月第三主日為總會所訂定的「退休牧師、傳道師奉獻主日」,感謝大家的奉獻,使退休傳教者可以得著生活的補貼與扶助。

蘇格蘭人晨起家人互相的請安語是It's a beautiful day and God is merciful!!(今天是美好的一天,上帝滿有慈愛)

我們有美好的一天,乃是由於主基督賜予我們豐盛的生命(約翰10:10)。好牧人耶穌為了保護羊群不被狼所吞吃,寧可喪失自己的生命。主耶穌以付出生命的代價,被釘在十字架上,救贖人類,信靠祂的人們必得豐盛的生命。基督徒在每天的生活中要流露出豐盛的生命,以見證主基督對人類之愛。

路加福音10章25-37節,記載有位律法師對主耶穌的探問,究竟「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在這段話中,主耶穌說出一個撒瑪利亞人如何憐愛與扶持被盜賊傷害的人,從這種憐憫的行動中,來實踐律法上寫的教導:「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只有這樣始能獲得永生。

從這段主耶穌的教導中,讓我們看見有四種不同的人:

(1)傷人的盜賊
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約有15浬路,而且有三千呎的斜坡與峽谷,是盜賊常出沒之地。盜賊是用暴力竊取人的財物,在過程中可能打傷人,甚至也有可能危害人的生命,可見盜賊是殘酷的。在現代社會中仍然有傷人竊財的盜賊,也有發動戰禍侵凌他國的強權,殺害千千萬萬的人。

(2)受傷者
在毫無預警中,受盜賊傷害,被打得半死,充滿恐懼與無助。在任何時代都有不少的人受不公不義的對待,國家暴力與司法制度之不公可以傷害許多人。

(3)冷漠的宗教人
在主耶穌講出的這段故事中,祂提到有一個祭司,也有個利未人,見到受盜賊傷害的人倒在地上,卻視而不見,閃躲走了,為何?可能是
I. 害怕自己被埋伏的盜賊所傷害
II. 急著去聖殿祭拜耶和華上帝
III. 認為世上充滿被惡人所傷害的人,只好看破了...。
這樣冷漠的宗教人也充斥於現代社會中,在印度服事貧窮者的德蕾莎修女曾說:「愛的相反詞不是恨,而是冷漠。」值得我們常常做信仰的反思。而這次香港青年佔中環,爭普選的行動中,發起的領導者周永康說:「學生們若不站出來,就是用冷漠殺香港。」更令人動容!


(4)愛的實踐者
路過受傷者倒地之處,生發悲憫之心(compassion),這位撒瑪利亞人以實際行動來扶助受傷者,上前用油和酒敷在他的傷口,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客店裡去照應他,翌日還拿出兩錢銀子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何等用心地照顧受傷的人呀!

這位愛心的實踐者,愛護受傷者如同愛自己,正是律法的實踐者,而且是用冒險的心去愛護被盜賊傷害的人。難道他不會想到盜賊可能還埋伏在路邊嗎?!

日內瓦有位名醫(Paul Torrnier)寫一本感動我一生的書:「生之冒險」(Adventure of Living.)他指出我們用愛心去扶助需要的人,常常要有冒險的精神,當我們有勇氣去救助人、行公義、做善事與改革創新的時候,上帝也跟我們一起冒險,隨時隨地在扶持我們,也賜給我們毅力奮鬥到底,直到勝利之時。

在主耶穌說過這段故事後,就對那位聽故事的律法師說:「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就回答說:「是憐憫他(受傷者)的撒瑪利亞人。」主耶穌就說:「你去照樣行吧!!」從這段故事,主耶穌可能也會問我們說:「你要做哪一種人?」

我相信在這故事的教導中,我們基督徒不會去做傷人的盜賊,但可能會遇見試煉,成為受傷者,等待救援。我們也可能成為「冷漠的宗教人」,缺乏足夠的愛心與動力去關懷幫助人。當然最好的抉擇是做「愛的實踐者」,勇於去冒險救助受傷的人。彌迦書6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以實踐的行動去行公義,為人間的公義奮鬥,也有憐憫之心,視受傷受苦的人是自己的鄰舍(厝邊)甚至如同自己本身,「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就是上帝要我們做的事,使我們一生有豐盛的生命,因為我們使別人的生命也保存與豐盛了!


我們的一生也要藉著我們豐盛的生命,以實際的關懷和行動見證上帝國的福音,正如羅馬書14章17節:「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祇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主禱文:「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要傳播與見證的福音,不只是個人得救,死後上天堂的福音,也更是要與上帝同工,讓祂的公義、和平與喜樂,也臨到人間。正如聯合國的旗幟顯示兩片橄欖葉張手撐著地球,我認為一片橄欖葉是公義,另一片是和平,「先有公義,才有和平」,所以天主教教宗保羅六世說:「你若要和平,就要先為公義打拼。」(If you want peace, work for justice.)社會各群體與世界各國都必須以公平正義互相尊重,來實現真實的和平,因之,我們教會的宣教就是要落實上帝國在人間的宣教,使台灣全國與普世人間充滿公義和平!為此,我們總會於2001年訂定的21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以「營造共同體,落實上帝國」為主題。


多年來我參與推動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公民運動,深深體會台灣全體2300萬人民43年來被排出聯合國,處於國際孤立中,這是何其不公不義,令人悲憤,我們要信靠上帝化悲憤為力量!大家手牽手,團結起來,邁向聯合國,靠著信仰的力量堅忍奮鬥到底,才有成功勝利的一天。台灣要加入聯合國積極參與促進世界公義和平之實現,也要從推展台灣國內社會各階層都能享有公平正義,彼此相愛開始,始能使我們每人生活得有價值,有意義,正如主耶穌所說的:「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帶給自己的國家社會甚至普世人間享有公義、和平與喜樂,這就是彰顯我們做人的價值,與生命的意義。我們人人要有愛國心-深愛自己的國家台灣,也要有國際觀,用心關懷國際事務,每一位台灣國民與世界人類都是我們應當疼愛的「鄰居」,大家做 夥來愛所有鄰居如同愛自己,這才是真正做好事,一生能得到上帝的賜福!


結論
從出埃及記32章到34章記載,摩西一生為了愛自己的以色列同胞,帶領他們出埃及,在曠野漂流40年之久,到了120歲時,他登上尼波山,觀看上帝要賜給以色列人為業的迦南地,而被上帝所接去,上帝把使命交給約書亞承擔,帶領以色列人過約旦河進入流奶與蜜之迦南地。這對我們有極大的啟示,從少年、青年、壯年到老年,一生要以愛事奉上帝,服務眾人,使我們的每一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我們也藉此活出主所賜的豐盛生命,而有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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