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年如一日

談義光教會的共識

/李勝雄長老 2011.10.29

義光教會自1982年復活節設立以來,至卅週年已歷經許天賢、紀元德、許承道,至現任鄭英兒四位牧師,長執會亦迭經變更,眾信徒來自不同背景,但均有下列不變之共識:

一、教會名稱的共識:

由建堂籌備委員會首任召集人鄭兒玉牧師,取自詩篇89篇14至15節:「公平及義理是你的寶座的地基;… 佇你的面所發出之光 行。」希伯來文“義”一字的第一字母,與希臘文“光”一字的第一字組成,而稱為「義光」教會,代表由上帝來的公義之光。

二、歷史事實的共識:

義光教會原為林義雄律師之住宅,在1979年12月10日發生高雄事件後,林義雄律師被逮捕入牢。於次(1980)年2月28日,在景美軍法審判時,其住宅內,發生林律師之母親及雙生兒女被殺害慘死、大女兒林奐均重傷獲救之血案後,教會人士發起,將此仇恨流血之住宅,改變為傳播主耶穌赦罪救人福音的教會。

三、愛台灣的共識:

每年的二二八國定假日,義光教會都舉辦二二八林宅受難者以及1947年228受難者的追思禮拜,祈求上帝公義、仁愛遍行全台灣。

義光教會屬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七星中會,完全認同總會於1977年發表之「人權宣言」,使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之主張。因為,要保障台灣全體住民自由民主的人權,必須建立獨立自主的主權。顧厝的人才是愛厝的,顧自己國家才是愛台灣,乃是遵守耶穌的教示:疼厝邊親像自己,就要先愛看得見的兄弟。

所以,有人說:義光教會是台獨教會,乃是因為在台灣已有146年歷史的台灣基督教會,是愛台灣所有住民包括外來移民的教會。義光教會不是政治團體,包容不同族群、不同意識形態的信徒及慕道友,與愛台灣的共識並無衝 突。正如,我們基督徒也很歡迎尚未信主或信其他宗教的慕道友來教會聽道, 引領他們像咱同款,同得福音的好處。

信主受洗加入義光教會,有愛台灣的共識,並不排斥或敵視其他無此共 識的人。所以,義光教會與韓國姊妹教會—首爾中央新堂長老教會,共同關 心支持他們在中國東北的教會,鄭英兒牧師與鐘哲進長老與姊妹教會牧長,一 同到東北延吉、琿春,與該地教會會友交流,服事主。

四、關懷社會、促進人權的共識:

義光教會以受難所在來設立教會,當然跟隨主耶穌為人捨命,在世醫病 趕鬼、關懷弱勢的腳步。義光教會有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的台灣一組,在每 月第一個星期一聚會,從事政治受難者的救援工作;也關心漢生病友、愛滋病 友、參與社會及國家改革運動。乃是實踐:「獨獨愛你行公義、心存憐憫,謙 卑及你的上帝相及行。」( 彌迦書6 章8 節)

義光教會與原住民教會有很好互相來往的關係,每週日均有原住民馬圵農場宅配的蔬菜產品運到教會,由教會會友採購扶助。

五、教界的基本共識

與所有純正信仰的基督教會一樣,每週有主日禮拜、兒童主日學或成人 主日學。週間的查經、靈修、祈禱會、關懷會友、傳福音活動、各團契的聚會 活動。

基於以上共識,義光教會卅年如一日,願聖靈引導眾會友,繼續主耶穌 交代的使命,榮耀上帝,利益眾人,直到主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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